單位離家很遠,每天耗在路上的時間要兩個小時,所以送媛媛是全班第一名的早,而接她的時候要到了全校倒數第幾。自我解嘲,媛媛上幼兒園比誰都劃算,每天在學校要多待一個半小時哩。
起先,媛媛不怎樣計較,天天見到我像快樂的小鳥,可是有一天,她突然抱怨了起來:“媽媽,你要早點接我回家。”
“???這有點難呀?!?BR> “可是別的小朋友都走了,就剩下我自己?!毙〖一镲@得很委屈。
我怎么對她講呢?“這樣吧,媽媽要是晚接了,你就打媽媽PP作為條件交換,好嗎?”
“好啊?!?/P>
第二天,我和她的約定兌了現,媛媛象征性地打了我的PP。但她又說了:“媽媽,你要早來接我,我不打你PP,這樣多好?!?/P>
看樣子這個辦法只能實施一兩次,我只能跟她講道理,希望能“曉之以理,動之以情”,于是,我開始給她講“責任”。
我說:“媽媽按時上下班是媽媽的責任,你好好上幼兒園是你的責任,老師在學校照顧你們是老師的責任。我們每個人都要做好自己的事情,這樣才對。”
“責任呀,那是不是我的‘責任’很大?”媛媛似懂非懂,“好吧,我乖乖地等你來接我?!?/P>
這是讓我欣慰的回答,媛媛長大了,懂得聽道理,但心里對孩子充滿了內疚何以補償?